老工伤在新条例下能得到哪些补偿? 您好!我是1993年受的伤,1994年鉴定为7级工伤,一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在家休息到2002年,其他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没有享受过。2002年我辞去原单位工作,更换了新单位。我想请问在新条例下,我能得到哪些救助?
2011-09-16 09:34 SbU634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9-16 09:36
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 我的补充: 2011-09-16 09:3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谷友军律师 2011-09-16 09:49
1、13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孙新律师 2011-09-16 09:57
1、13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110网律师 2011-09-16 10:0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
5 孙新律师 2011-09-17 08:57
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
6 陈剑峰律师 2011-09-18 13:33
辞去原单位工作,更换了新单位,工伤理赔存在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