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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还是合同解除?应如何赔付?
合同终止还是合同解除?应如何赔付? 问题一:我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30号到期,但公司8月20号通知不续约,并且说我本人可以立即走人,工资发到9月30号,并且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是如今工资到账,只有8月份的工资和一个月的补偿金,9月份工资公司不予回应。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到合同到期日9月30号?

问题二:我的退工单上的日期是8月24日,而实际合同到期日是9月30号,并且我于8月24号离职,请问我这属于合同终止还是属于合同解除,应该如何赔付?
2011-09-15 14:26 剑在鞘(上海-徐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15日 14时32分
你好,一,属于合同解除。二,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2 110网律师  2011-09-15 16:40
可以要求单位补发你一个月的代通金即9月份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9-15 17:11
你好:
    如果你持有退工单,应属于合同解除,单位应当提供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否则需要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即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4 张向锋律师  2011-09-15 19:01
属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赔偿金,9月工资无需补发。
5 110网律师  2011-09-15 20:01
属于合同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鑫。
6 110网律师  2011-09-16 12:24
1、属合同解除,非终止。
2、合同解除视情况补偿,你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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