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加班工时问题
加班工时问题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派遣到超市的促销员,公司现在执行综合工作制,要求我们每月的工时不能超过202小时,但是在卖场里工作每个月的工时都要大大超出这个小时数,现在公司说给我们还休,但卖场里不同意,公司领导也去协商过没用,如果我要申请劳动仲裁,我该向公司还是向卖场追讨超出的工资?另外,在卖场里工作,如果商品少了卖场里还要我来赔,请问这合理吗?我该赔吗?
2011-09-14 23:53 cqf821……(上海-闸北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17日 12时15分
加班工资应向公司要求。商品少了,如果不是你的责任,那么你无需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1-09-15 00:12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可以主张加班工资.况且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
3 110网律师  2011-09-15 00:52
找公司要求加班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1-09-15 08:06
加班费应该向用工单位提出要求。商品少了,如果是你负有责任,那么要你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是合理的。
5 张向锋律师  2011-09-15 21:49
应当向公司讨要加班费。违法。不应当由你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