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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礼金,债务,按揭要退还吗?
离婚,礼金,债务,按揭要退还吗? 你好!请问女方和男方已领結婚证一年多,并过的还可以,婆婆·公公介入,使得日子很不和谐,结婚一年来都无法包容对方,特别是男方,可以说是素质太低,心胸太窄,无风趣,对于小几岁的女方在任何一件琐事上都没让过步,嫌弃女方没有工作,什么都不好,语言攻击女方,以及女方家人,女方已无法容忍下去,准备到法院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把之前订婚的金和聘金,还有订婚时男方给女方家人的红包和平时拿给女方的零用钱都要退还给他。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应该退回吗?夫妻双方还有债务,房子按揭等经济,
女方能否占优势?
2011-09-14 16:23 被动北北(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9-14 16: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女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1-09-14 16:28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14 17:17
若你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至于财产的分割法院会依法处理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14 17:32
如果彩礼较大要适当退回,如果彩礼少就不用退回。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房子也可共同分割。
4 李同红律师  2011-09-14 17:33
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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