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将孩子藏孩子,女方要如何才能够一次起诉离婚就成功,并且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男方和女方结婚两年七个月了,孩子刚满两岁。男方在结婚后有八个月失业在家,并且不负担家里的什么开销。女方在孩子满半月以后开始复出工作,并在工作后负担孩子的全部开销及家里的大部分开销(余下部分由男方母亲承担)。因为男方不肯去找工作,并且拒绝与女方沟通(冷暴力)。女方于今年5月份搬出家门,带着孩子单独过,孩子由女方阿姨跟着一起带。今年8月底男方以思念为由,把宝宝抱回家。后于9月初与女方产生冲突,并产生了肢体暴力,女方当时已报110.但男方及家人避开警察藏了起来,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再让女方见到!并以女儿归男方为条件,要挟女方协议离婚!请问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们都是非深户,有居住证,但我没有他的居住证资料,男方是重庆户口。如何才能够让我见到宝宝?我打过妇联及街道办的电话了,皆说这是家务事,他们没有办法强制执行,唯有靠我自己的努力去找孩子!要如何才能够起诉离婚,并且一次就成功!他家一直都带不好孩子,以前都是我晚上回去后整理好宝宝白天用的东西给他们的!
2011-09-14 12:43 小然宝宝(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开宏律师 2011-09-14 13:09
你可以起诉离婚, 并且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 贾金勇律师 2011-09-14 13:28
收集证据,委托律师代理。
3 110网律师 2011-09-14 13:37
如果你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深圳起诉男方离婚,并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抚养权、财产分割。但如果对方一直下落不明,恐怕一次无法离婚成功。建议你约见律师面谈。
4 陈晓云律师 2011-09-14 22:16
1、以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而家庭暴力就属于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2、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如判决生效的,男方仍不执行的,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如判决生效的,男方仍不执行的,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