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关于月嫂合约的问题
关于月嫂合约的问题 朋友在签署月嫂合约时,没有认真推敲合约内容,现在退还定金问题上遇到麻烦。
    朋友急于寻找月嫂,在一家政中心签订月嫂合约,合约为家政中心代替月嫂签署,整个合约均是对客户的约束及赔付要求,而家政中心没有试用期时间约定及处理等细则,朋友挑选月嫂心切,未看出合同对客户权益的毫无保障,草草签署,并支付600元服务费及2000元定金。在月嫂到家工作第1天,感觉很不满意,遂辞退月嫂,并短信知会家政中心,家政中心表示不退还任何费用。朋友事后查阅网上月嫂合约样本,均提及试用期内终止合约的条款及处理,与自己签署的合约对比,发现该家政中心所定合约没有一点考虑顾客的合法权益,只要和家政中心签署合约,无论何种情况,只要不继续雇佣月嫂,就要赔付工资额的20%,感觉难以接受,觉得合约未提及试用期,本身就有问题,试用期不合格理应终止合约,在试用期内辞退月嫂,按天数支付月嫂工资,其余押金应该退还,这也是对客户权益的最基本保障,月嫂不经试用,是难以了解的,设定试用期时间对双方都是合理的,而现在家政中心以合约约定为由,拒不退还押金,朋友不知如何处理,遂向律师咨询,谢谢
2016-02-16 13:45 4568@1……(广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