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20岁,在我七岁的时候和一个六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本人男20岁,在我七岁的时候和一个六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女孩请求我和她做那种事,一开始我拒绝了她,因为我知道那种事是不能见光的,她还是求我,并对我说:这件事你不说我不说没人会知道的!因为我当时也小,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就答应了女孩。我想生殖器并没有插进去,因为当时我才七岁,下面根本硬不起来。现在我俩对当初的事十分后悔。我比较纳闷呢这么小的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法呢?成年后女孩对我讲,当初做那种事是因为她父母做那种事没怎么避讳孩子,她经常看到父母做那种事,听到她妈说舒服之类的话。她很好奇所以就求我,和她做那种事!事情过了十多年了,我想问一下律师,我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幼女罪,如果女孩家长报警的话,我会坐牢吗?会收容教养吗?我现在很害怕!
2016-02-15 16:48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2-15 17:03
不构成犯罪,也不是违法行为,
2 张向锋律师 2016-02-15 17:08
不构成犯罪
3 李勇律师 2016-02-15 17:27
不构成犯罪,你那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4 翟方进律师 2016-02-15 18:42
不构成犯罪.
5 崔华律师 2016-02-15 20:07
14岁以下,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