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姓名一事 我是在05年结婚,09年10月生一子,在孩子出生两个月时女方突然抱孩子回娘家,拒绝我见孩子,半年后起诉离婚,因孩子不到两周岁,判女方抚养,并拒绝探视,现在又要将孩子改姓名,他这样做,是否许可?
2011-09-13 00:47 xf0332……(辽宁-阜新)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1年09月13日 00时56分
没有父母双方的同意,户籍警不得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未经你的许可悄悄更改,该行政行为无效,你可以与公安局打一个行政诉讼官司,要求公安局撤销此行政行为。
2 刘德斌律师 2011-09-13 06:18
对方无权剥夺你对孩子的探望权。
3 110网律师 2011-09-13 06:36
如果女方拒绝探望,你可起诉请求女方履行探望权。
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恢复儿子的原姓名。
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恢复儿子的原姓名。
4 李同红律师 2011-09-13 07:13
可起诉请求女方履行探望权。
5 马军烨律师 2011-09-13 08:53
你好,
1、未经你同意,不可以给孩子更改姓名。
2、你有探望权。
1、未经你同意,不可以给孩子更改姓名。
2、你有探望权。
6 陈晓云律师 2011-09-13 09:30
不合法,侵犯了你的探视权及未成年子女姓名决定权
7 源朝君律师 2011-09-13 11:05
需要征得你的同意,否则派出所户籍部门无权更改。女方不允许你探望,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