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怎么维权 我母亲是某科研单位的退休职工,近十年来因为心脏病在职工医院就医,我们职工医院一直诊断为冠心病,并一直按冠心病治疗,且不让我们出外就医,直到最近病情加重,我们自己带母亲到北京安贞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心脏瓣膜病,二尖瓣三尖瓣严重反流并发房颤,进行了二尖瓣换瓣,三尖瓣修复及射频消融治房颤等多项治疗,共计花费十五万余元,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可以向我们单位的职工医院要求赔偿吗?(因为我们没有医保,是公费医疗,医院不同意我们出去治疗是不给报销的)
2011-09-12 15:02 oPD8122(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1-09-13 09:22
可以进行起诉赔偿。
2 都燕果律师 2011-09-13 10:03
你好,你们应当尽快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分。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以免超过时效,时效为1年。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9-14 13:21
职工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