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租赁中房屋发生意外事件损失由谁承担?谢谢 姐姐租凭的商品房未到期,由于物业铺管道需将店门前的整个道路挖开至店门口,预计施工两个月,导至顾客无法进入店内购买商品。商店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是否有权向户主要求退还剩余租金不再租赁此商品房?
注:与户主所签租赁合同中未提及有关内容。
房屋租金已交,截止到2010年4月。
是否有权向户主要求退还剩余租金不再租赁此商品房?
注:与户主所签租赁合同中未提及有关内容。
房屋租金已交,截止到2010年4月。
2009-09-16 16:59 小鸟也美丽(黑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2009-09-16 17:06
估计难以支持。
2 孙新律师 2009-09-16 17:08
对你的损失可以要求物业予以赔偿,同时你可以要求相应的减少租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3 110网律师 2009-09-16 23:02
建议面谈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打电话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张律师、何律师为您维权。
4 110网律师 2009-09-17 13:21
你可以要求物业给与适当补偿。
5 邓敏青律师 2009-09-18 12:05
可要求物业补偿,也可以要求适当减少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