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利受到侵犯:一位先生未经过本人的同意擅自在公共交流群发 个人权利受到侵犯:一位先生未经过本人的 个人权利受到侵犯:一位先生未经过本人的同意擅自在公共交流群发 个人权利受到侵犯:一位先生未经过本人的同意擅自在公共交流群发布他人肖像照并带走人身攻击性辱骂他人 希望能够维护自身权利 得到解决
2016-02-08 14:15 1397100898(北京-东城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2-08 14:23
您好,建议您保留相关资料提起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6-02-08 14:35
搜集证据,法院起诉维权。
3 李同红律师 2016-02-08 14:5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4 徐卫东律师 2016-02-08 15:45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这是可以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