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 在审理本案时:《1》二审两次开庭审理的合议庭都有“赵风菊和王建军”。这服合法律程序吗?好象是第一次参加过的第二次不能参加?
《2》本案在第二次中院开庭审理后,一名法官被带走了。合议庭又换了一个法官,此法官没有参加过开庭审理的合议庭。本案就被判决。
以上所述,有无违反法律,请高院定夺。
《2》本案在第二次中院开庭审理后,一名法官被带走了。合议庭又换了一个法官,此法官没有参加过开庭审理的合议庭。本案就被判决。
以上所述,有无违反法律,请高院定夺。
2011-09-09 17:22 看看8888……(新疆-喀什)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09 22:03
如果是在二审程序中开了两次庭,这样的两次开庭都是同一个程序,同一个合议庭,是合法的,
二审案件审理的时候,可以卷面审理,所以没有参加开庭的法官属于合议庭成员,也不违反程序,这是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
二审案件审理的时候,可以卷面审理,所以没有参加开庭的法官属于合议庭成员,也不违反程序,这是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10 01:29
楼上律师说得对
3 2011-09-10 15:41
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