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屋分割 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手续已办理完毕,婚生子由男方承担抚养费(男孩20岁),原住房不是产权房,是公租房,房主是男方,男方承租权。离婚后双方就承租房签订了一份协议,如果双方有一方先再婚,承租权归未婚所有。目前,双方都没有再婚,请问女方有没有权力在原居住地暂住?是否可以重新分割房屋的承租权?谢谢!
2011-09-09 15:50 xae66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09-09 16:15
公租房承租权由承租人所有,共住人不单独有承租权,在承租权死亡等的情况下,共住人在没有其他居住地点,经过出租方同意后才可以有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