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双方为协议离婚,原房产双方共占50%份额,离婚协议中男方同意将自己50%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离婚后,男方反悔,不同意将50%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女方,要求过户给女儿,女方同意。但女方担心,女儿如果一旦发生意外,在女儿财产的继承权上,女方应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2011-09-09 12:24 问题咨询人(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09 12:49
男方将他的份额给他人,属于赠与,最好公证,以免反悔。
给女儿的,女儿再给谁,由女儿决定,但女儿非完全民事能力人的除外。
给女儿的,女儿再给谁,由女儿决定,但女儿非完全民事能力人的除外。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09 12:54
找律师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1-09-09 13:17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1-09-09 15:48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你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