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7月入事业编制,10月因病手术住院,12月出院因身体原因向单位提出离职 我于2015年7月入事业编制,10月因病手术住院,12月出院因身体原因向单位提出离职。领导口头同意,2016年1月办理交接工作,已提交交接报告,现单位以交接工作为由,扣押人事档案。2016年3月需要到另一家事业单位上班。请问我这种情况如何办?
2016-02-05 12:26 ask201……(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2-05 12:40
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2 徐卫东律师 2016-02-05 12:51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怀向阳律师 2016-02-05 14:29
你好,建议咨询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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