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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的房产问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产问题 2010年5月我和老婆结婚,当年10月在成都按揭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当时因为我在外地,老婆就找公正处出具了一份单身证明,相关产权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是双方共同出资,按揭一直是我本人在出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产的所有权该如何分配
2011-09-09 08:56 lonely……(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9月09日 08时17分
完全属共同财产。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9-09 09:15
该房产依然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3 喻远军律师  2011-09-09 08:39
是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4 陈晓云律师  2011-09-09 08:57
房屋归夫妻共有,办你老婆所出的单身证明与事实不符,故房屋仍为夫妻共有
5 李同红律师  2011-09-09 09:27
属共同财产。
6 都燕果律师  2011-09-09 10:40
首先她就具有欺骗的性质,首付是共同支付,所以房屋为共同财产。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待详细了解情况后,给予合理的建议。
7 110网律师  2011-09-09 12:29
是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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