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后即2007年在成都购了房,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首付12万是以现金支的,这12万也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资金,但当时出资时没有相应单据说明是哪个出的钱。按揭后一直是我老公用他的工资在还款,我的工资家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是夫妻平分房产吗?现在有没有必要把我的名加上去呢?恳请你的回复。谢谢!
2011-08-22 10:11 小小小田田(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22 10:16
您好,这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8-22 13:16
爽共同财产的。加不加无所谓。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22 14:46
算共同财产,加上你的名,你老公就不能擅自处分房屋
4 都燕果律师  2011-08-22 17:1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和你老公协商加上你的名字。
5 喻远军律师  2011-08-23 08:45
是夫妻共有的财产,你有权分配一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