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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归属问题1。。。
房子的归属问题1。。。 和老公是二婚,他和他前妻离婚时有一套贷款买的房子,当时还未还请贷款,所以双方协议把房赠与他女儿,男方有长期居住权。协议未做公证,只是离婚协议书上这样写的。贷款一直是从老公的工资里扣的,他和女儿因为有些事闹得不好,所以他决定想再写个赠与协议:把自己的那部分赠于我,请问这样的协议如果公正了会有效吗? 为何有的律师说是有效,有的却说他没有所有权,不存在赠与 。
2011-09-09 07:29 杨娟娟娟(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9月09日 08时16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就整个房产而言,归你老公和他前妻按份共有,他确实没有单独的所有权;
    2,就他自己的那部分份额来说。他有处分权,有权赠与;
    3,针对不同的对象,结论当然不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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