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问题 6月8号,我朋友找了一个人借款4万元。利息1万2千元。总共是5万2千元。时间期限是三个月。并去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的金额是5万2千元。我作担保人。当时还有个在场人,也在公证书里签字的。朋友又私下里把房产证抵押给了他。并写了抵押协议。请问:如果我朋友没到时间还钱。对方告上法院。我有什么责任?
2009-09-15 12:53 胭脂(贵州-黔西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09-09-15 13:00
虽然财产担保先于人的担保,但由于你人的担保已公证,而房产证是私下抵押,所以主要取决于债权人选择。
2 110网律师 2009-09-16 13:46
你应承担保证人的责任!
3 陈新明律师 2009-09-30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