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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担保的问题 非常感谢
关于抵押担保的问题 非常感谢 你好,请问《物权法》中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这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指的是什么比例,是比例占得多的优先清偿吗?谢谢
2011-03-15 10:25 465140……(吉林-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15日 10时48分
按债权比例分配,例如欠甲10万,欠乙5万,债权比例为2:1,抵押财产拍卖所得7.5万,则清偿甲5万,乙2.5万。(网络上只能根据您的陈述作出解答,由于陈述难免会有主观偏差,为了能给您提供更为准确、专业的法律服务,建议您携带全部涉案材料前往吉林华港律师事务所向黄业律师现场咨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016号华港大厦6楼605室,绿园区医院南对过。联系电话:13844824695。)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3-15 11:50
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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