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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纠纷
民事借贷纠纷 2005年前我父亲有笔10万货款未付,法院已判决,因执行时父亲脑出血住院,暂缓执行,2016年2月债权人再次提出执行,金额为25万,但目前父亲有残疾证,仅有工资和单位的补贴,名下无房产,母亲也只有工资,父母先住房没有产权,母亲名下仅有唯一套28平米筒子楼住房,请问这种情况法院可否强制执行?如何执行?
2016-02-03 15:32 langch……(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02-03 17:26
你好,法律没有只有一套的房产不能执行的规定,但实际中,执行涉及维稳等因素,执行比较困难。
2 彭沈惠律师  2016-02-03 17:45
你好,可以执行,应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3 刘丹律师  2016-02-05 14:26
你好,法律没有只有一套的房产不能执行的规定,但实际中,执行涉及维稳等因素,执行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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