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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问题
工资待遇问题 本人在中国石油工作!我8月21号写的辞职报告9月21号刚好符合公司要求的提前30天写嘛!不过9月5号公司就批我的辞职报告了!我还是做到9月21号!在这段时间我还算不算是公司的员工?基本工资是不是全挨扣完?还是发我21天的基本工资?9月12号刚好是中秋节我是否还享有公司的待遇?可以领月饼和过节的费用?
2011-09-08 01:34 295655……(广西-柳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1-09-15 15:43
你好,如果协商不下可以通过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高永峰律师  2011-09-08 02:13
这涉及到一个辞职时机的选择问题,除非你有天大的理由,没有道理在中秋节等节日前后辞职,而失去诱人的福利待遇。话说回来,你在单位工作一天就依然是单位的员工,依然应该完整地全面地享受员工应有的待遇。如果,你得到的是打了折扣的待遇,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3 110网律师  2011-09-08 20:49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你仍然是公司的员工,应当享受员工待遇。
4 110网律师  2011-09-08 21:02
你应得到9月21日的工资待遇。
5 罗海华律师  2011-09-12 09:35
如果有争取,先协商,不行,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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