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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维权问题
劳动补偿、维权问题 本人61周岁,在北京顺义区一私人小工厂工作已满14年,期间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工厂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工资按年结算并且都是现金结算,工厂内这些年来来往往的工人均是这种情况。

目前证据:1、工作服,有厂方的字样
          2、上岗证,厂方发,无厂方标记,只有名字和岗位
          3、暂住证,厂方迫于监管部门压力在当地派出所办过两次暂住
             证,但证件一直在厂方手中(不知当地派出所是否可查记
             录,是否可作为证据)

问题:1、如果厂方辞退,我能获得的补偿标准(厂方肯定不会主动给),法律依据是什么
      2、如果主动离职,我能获得的补偿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3、针对目前证据少的情况还有哪些建议
      4、如果要维权,到当地哪个部门去维权
      5、还有哪些建议,我去准备,以便对我方更有利
2016-02-02 10:08 yuye00……(北京-顺义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2-02 10:18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双倍经济赔偿,及入职年限至今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2 徐卫东律师  2016-02-02 10:22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6-02-02 10:24
你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了,建议搜集证据,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如果在仲裁开庭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带着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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