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在单位用工方式是否合法的咨询 我是合肥XX公司的一名员工,实习三个月后被派遣到宣城XX分公司工作,我跟合肥总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而是合肥公司指派了宣城的XX劳动保障事务所跟我们签订了劳动协议,合肥总公司那边的意思说这样方便管理。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话,我的工作关系性质算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劳务代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2016-02-02 09:54 duteko……(安徽-宣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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