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前,一方把新买的汽车过户给其朋友,离婚时在法庭上才告诉另一方其欠了朋友的钱,而另一方却毫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了。
2011-09-07 08:38 mDM9935(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07 09:06
主张是个人之债
2 孙新律师 2011-09-07 08:47
属于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法院撤销
3 110网律师 2011-09-07 09:03
1、如果你不知道对方欠债情况,且这笔借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款属于借款方一方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有恶意串通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或者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2、如果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有恶意串通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或者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1-09-07 09:52
你好: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主张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