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让我带薪休假,只给基本工资,年后还要降工资,这么做合法 吗? 今天公司人事找我谈话,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让我带薪休假一直到年后再上班,这段时间只发给我很低的基本工资才1000多元,之前公司并没有找我商量,而是直接给我的这个通知,请问这样做合法吗?人事还跟我说,因为公司内部的调整,因为效益不好,过年以后还要降低工资标准,我应该怎么办?另外我从来没有领过工资条,如果需要工资条之类的证据,我可以找公司索要吗?有没有规定员工的工资条或者明细应该保存多久?谢谢
2016-01-29 18:52 tails0……(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1-29 18:52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6-01-29 18:56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