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公证的问题 房子是男方在婚前首付所购。剩下为公积金贷款。因为没有结婚,婚前想做房产公证以保证婚后此房有女方一半。
1.这个是直接办理赠予50%的吗?那这个50%可不可以是首付以及婚后共同贷款的50%?(意思就是总共房款的50%)
2。这个赠予性质的房产公证做完以后是不是婚后房产证上必须要加上女方名字才能生效?
3.公证后男方如果反悔 要求撤回公证,需要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撤回吗?
1.这个是直接办理赠予50%的吗?那这个50%可不可以是首付以及婚后共同贷款的50%?(意思就是总共房款的50%)
2。这个赠予性质的房产公证做完以后是不是婚后房产证上必须要加上女方名字才能生效?
3.公证后男方如果反悔 要求撤回公证,需要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撤回吗?
2011-09-05 14:34 shoush……(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9-05 15:16
最好是加上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