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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虞城县三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有人药(偷)狗,民警赶到把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询问,由于疏于看管,嫌疑人脱逃,后来再次偷盗被抓因抓捕反抗转化为抢劫。派出所民警能否构成犯罪?急!急!急!救救民警!
2011-09-04 19:28 kPT4468(河南-商丘)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4 19:35
1、派出所民警的行为属于渎职行为。
2、但是,是不是渎职犯罪,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偷狗的行为是犯罪,则办案人员看管疏忽致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就是犯罪;否则,就不是犯罪。
——依据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刘青芳律师  2011-09-04 22:58
你好,属于渎职行为,但尚不能据此认定为犯罪。
3 110网律师  2011-09-05 12:59
属于渎职行为,但尚不能据此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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