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我与前夫于2006年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协议上写明了女方支付多少抚养费不计,但是女方虽然没有直接支付抚养费,但是孩子的衣服什么的都是女方在买,现在男方结婚了,孩子也大了又是女孩,在离婚协议上也写了,在男方已婚,女方未婚时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现在跟男方谈到了这个问题,男方尽然说他养孩子养了6年,叫女方把 6年的抚养费付给他在说,现在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
2011-09-03 15:00 qiW8092(湖北-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15 07:54
要求对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