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协议有效吗 律师你们好。我妈妈是2002年将自己名下的宅地基房屋和我哥名下的房屋一起卖给了城镇居民。当时签协议时我妈和我哥都是农业户口.05年才变成的非农业户口。2011年我妈和我哥起诉协议无效,法院一审判定我妈的户口性质变了,说我妈已经不是集体组织成员而认定协议有效。而且其中有我哥一套房子,我哥不知情,没签字,我妈妈一起签字都给卖了。法院也把我哥房子判定为买房人所有。而且还说时间太久已成居住事实,不予支持我们诉讼。我想问,这样判定依据有道理吗?而且我妈和我哥当时卖房时候是农业户口。而且时间长就不能判定协议无效吗?还有现在赶上动迁了。国家法律有规定说动迁或者户口变更会影响宅基地性质吗?如果上诉,胜诉机会大吗?谢谢高人指点。
2011-09-02 23:04 114903……(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9-03 06:51
如果上诉,胜诉机会大
2 孙新律师 2011-09-02 23:16
要以卖房时户籍性质确定,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违反当时的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无效
3 刘德斌律师 2011-09-03 06:18
从你述情况看,协议应属无效。可以上诉。
4 李同红律师 2011-09-03 08:01
可以上诉。
5 陈晓云律师 2011-09-03 19:43
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