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劳动法来赔偿辞退员工 我父母二人从2007年1月开始在一家企业做门卫,去年工资为30000元,至今未办社保。今年7月跟老板娘发生矛盾,便辞退二人并补偿2个月生活费共计2400元。由于父母对这方面不懂便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请问律师企业有没有按劳动法来赔偿?我父母有没有在星期天,节假日等这方面的补偿?现在可不可以向企业追加补偿?请赐教。谢谢。
2011-09-02 20:25 盐阜人(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2日 20时31分
1.未缴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
2.你父母每个人均可以要求五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你父母每个人均可以要求五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