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纠纷求助 本人租凭房屋,已和房东达好口头约定,定金1600。当场交100,其余1500转天转账给房东。有房东邮件发送的电子版合同书,但还未签署。但房东如今反悔,不再外租房屋,欲退回定金。本人找房非常辛苦,本已准备搬迁入住,却遇到房东抵毁。请问这种纠纷如何解决?房东是否算违约?告房东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2011-09-01 16:06 ptp6396(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晶律师 2011-09-01 16:59
只能要求房东双倍退还定金。
2 康治斌律师 2011-09-01 19:1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房东构成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房东构成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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