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人员大量炒房算违纪吗? 一个国家公务人员在开发公司定了一套房子,在房产部门没有备案,把这套房子卖给我时,我们谈好了价格,然后到开发公司办理购房合同,这时我发现房子的真实价格与我们商定的价格相差15万元。就是他不用花什么钱,就可以赚取15万元,我本来想少给他一点,但他不同意,现在他又通过法院起诉我,我不明白这种情况法院怎么会受理。我听说现在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吃差价,但不知道是什么法律,哪位文化人能帮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做,谢谢!
2009-09-11 14:05 文化人眼镜(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11 14:08
没有这样的法律。
2 孙新律师 2009-09-11 14:22
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是可以考虑资金的来源问题,或者是否利用手中的职权获取相应的房屋,这里面可能存在其他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3 周翠玲律师 2009-09-11 14:3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没有进行预售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如果该国家公务员没有与开发商约定将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有禁止中介吃差价的,但没有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可以买卖房屋。
4 孙新律师 2009-09-11 15:38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5 陈新明律师 2009-09-26 10:35
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