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如何看待这个债权是否成立?(沈阳) 我是去年借给朋友15万元,其中电汇12万元,有3万是点的现金,现在到期对方赖账。我们诉讼到法院,庭审上对方说本金是12万那多写的三万是利息,并说我是诈骗+高利贷 。我如实辩解我电汇12万,点了三万现金。同时有借条(对方亲笔写的)和借款协议(打印的后签字)供佐证。现在庭审结束了请问我们将谁会胜出???
谢谢谢谢指教!
谢谢谢谢指教!
2011-09-01 13:31 曹耿1(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2日 13时16分
您的两份证据如果能证明是真实可信的(笔迹鉴定),会被法庭采纳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9-02 08:10
等结果吧
3 朱君秀律师 2011-09-01 13:38
答:1、高利贷法律不保护;2、不是诈骗;3、以上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欠款人应当返还;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计算,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1-09-01 14:36
需要看看你的证据。。。。。。。。。
5 贾金勇律师 2011-09-01 15:36
既然已经开完庭啦,建议等待法院裁决结果。
6 王军律师 2011-09-01 17:12
是否胜诉,要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