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被公司末位淘汰了,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名商场营业员,3月因装修,品牌调整,在月底分在某柜台做销售工作,到现在8月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本月25日我接到通知我被末位淘汰,让我在本月31日前做好离职手续,(有原件可以提供)我跟公司说是依据什么来衡量的,公司说是按照综合来评估的,也说公司的工资制度上都写着 ,但是公司制度(可以提供复印件)没有明确写明是按各方面,只写明:公司实行业绩连续2个月末位淘汰制,但是我的业绩是没有连续2个月是最后的。。 我想问按照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维护自己怎样的权益?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
2011-09-01 09:44 GCK3724(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9-01 17:36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1-09-01 09:53
属于事实用工,单位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实际用工一月后至未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单位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另外,根据单位的规定,他的辞退有违法嫌疑,可以要求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1-09-01 10:31
以上律师回复很详细,必要时,可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