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龄,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们好,我是2003年毕业的师范大学生,今年该县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我顺利考上了,我的挡案于2004年就转入该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每年都要交一定的人事代理费,有关工作人员还郑重承诺以后只要是考进了正式单位,工龄就会从毕业那一年算起,但是这次教育局说,要想工龄从毕业那一年开始算起,就必须是在该县范围内教书或代课的,我毕业就在广东那边的私立学校教了两年书,因为想考本县的正式老师,所以辞职回家代课至今,如果按教育局的政策,那我的工龄就只有三年!难道那两年我国家教育事业作的贡献就不算吗?难道只能在本县教书才算教书吗?!这种政策合理合法吗?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请你们帮帮我吧,非常感谢了!!!!(象我这种情况的还有很多个,还补充一点我们犒考上后,档案就移交给教育局了,我们已经工作一个多月了,可工资卡还没下来,听说可能还要到明年才能下来,教育局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2008-10-11 15:42 juanyi……(湖南-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0-11 15:59
建议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8-10-11 23:13
这属于政策问题,法律很难调整的,你还是跟政府反映一下,看能不能再协商解决。
3 陈新明律师 2008-10-16 11:25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