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好,我在2010年1月根据《贵阳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和一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每月工资800,无其他任何补助。协议书上写明见习期到2010年7月5日截至。从2010年7月6号开始至今,我还在该单位工作。工资一直没变,也没有其他任何补助,福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等三险一金。请问现在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能主张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买保险等,请问支付双倍工资,这个工资指的是我现在拿的800,还是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该单位同岗平均工资,还是什么?谢谢。
2011-05-18 16:04 ky007(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8 16:29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具体事宜请与律师面谈委托
2 110网律师 2011-05-18 17:17
建议找到贵阳市劳动局监察处反映情况,请求监察处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