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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居间协议纠纷
房产居间协议纠纷 房屋买方与卖方签署居间协议:具体为2011年10月7日前签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买卖合同当天支付购房首笔款项35万元整。买方向卖方在居间协议签订当日缴纳定金2万。

根据居间协议,2011年8月20日卖方在获得房屋产证后,向中介公司提出签订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联系买方,买方以房款首付暂无法支付拒绝签署买卖合同。8月26日买方本着诚意卖房互相理解的原则,提出先签房屋买卖合同,房款首付及后续费用根据居间协议中的时间点写入买卖合同,卖方表示无需签署买卖合同当天支付首付,买方仍然拒签买卖合同,并声称买我买家房的房款还未给他,签订买卖合同于2011年10月5日当天再说。

卖方表示疑惑,并感到买方有违约的可能。由于卖方同样于2011年10月份有一笔款需要卖掉房屋才能补足,否则将直接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此情况下,卖方是否可要求买方提供并出示10月5日前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的证据,然后在买方无法提供购买房屋的经济基础或证实无能力购买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默示违约条款,终止居间协议,并罚没2W定金。然后对房屋买卖进行其他补救措施或卖给其他人?

非常感谢各位大律师的回答,我的问题真的很急
2011-08-28 23:09 chensw……(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9日 00时28分
1、根据“居间协议:具体为2011年10月7日前签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买卖合同当天支付购房首笔款项35万元整”的情况,“买方拒绝交涉,并声称必须在10月5日谈买卖合同”的行为,还不能说明,买方现在是违约行为。
2、如果“卖方是否可要求买方提供并出示10月5日前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的证据”,这又是一个新的担保,买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3、由于“卖方同样于2011年10月份有一笔款需要卖掉房屋”的原因,可以与买方协商,要求买方明确表态,或者是担保。
4、如果将来不能付款的损失巨大超过4万元的话,现在你可以违约,支付4万元给买方以解除合同。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117、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2 高永峰律师  2011-08-28 23:28
你是卖家还是买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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