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与绑架会不会数罪并罚 本报讯 2010年,5名无业青年经过精心策划,对居住在正蓝旗上都镇的赤峰市建筑商王某进行敲诈绑架,制造了正蓝旗历史上第一例绑架案。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旗检察院批捕。
据正蓝旗公安局局长布谷成介绍,2010年11月25日20时39分,正蓝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上都镇建筑工头王某被敲诈,现已失踪”。
报案人白某讲述到: 2010年11月25日17时许,受害人王某打电话说在某酒店出了点事,让他到酒店215房间来一趟。后白某同另外两人到酒店后,看见王某被三男两女看着,嘴已被打肿。其中一男子手持螺丝刀称王某强奸了他妹妹,要10万元钱摆平此事,否则报警。
白某随即出去筹钱,待筹到3万元钱返回时,人车都已经不见了。白某回忆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3个男子20岁左右,一个手臂有刺青、烟花,操东北口音,另两个本地口音。两个女子都不足20岁,本地口音。王某车辆为白色捷达车,并向警方提供了车牌号码。
接到报警后,正蓝旗警方仅用4个小时就在多伦县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成功解救人质。
经过突击审讯,嫌疑人供述敲诈和绑架王某的事实:嫌疑人马某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新年来临前,决定想找点不费体力的收入。听人说正蓝旗有个赤峰包工头这几年挣了很多钱,就决定想办法对其进行敲诈。后通过一些渠道得知王某手机号后,先后联系其他4人,经过密谋,决定由做过性服务的韩某出面勾引王某,上套得手后,韩某发信息告诉同伙行踪,同伙尾随至酒店,再以哥哥、姐姐和对象的身份对王某进行殴打威逼,强迫其就范。随后,又驾驶王某的车到多伦县,以躲避公安机关视线,并以限制王某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其拿出10万元赎金的犯罪事实。
其他还有两起抢劫案,共计12000元,明天开庭,我想知道最长时间多少年,可不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
据正蓝旗公安局局长布谷成介绍,2010年11月25日20时39分,正蓝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上都镇建筑工头王某被敲诈,现已失踪”。
报案人白某讲述到: 2010年11月25日17时许,受害人王某打电话说在某酒店出了点事,让他到酒店215房间来一趟。后白某同另外两人到酒店后,看见王某被三男两女看着,嘴已被打肿。其中一男子手持螺丝刀称王某强奸了他妹妹,要10万元钱摆平此事,否则报警。
白某随即出去筹钱,待筹到3万元钱返回时,人车都已经不见了。白某回忆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3个男子20岁左右,一个手臂有刺青、烟花,操东北口音,另两个本地口音。两个女子都不足20岁,本地口音。王某车辆为白色捷达车,并向警方提供了车牌号码。
接到报警后,正蓝旗警方仅用4个小时就在多伦县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成功解救人质。
经过突击审讯,嫌疑人供述敲诈和绑架王某的事实:嫌疑人马某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新年来临前,决定想找点不费体力的收入。听人说正蓝旗有个赤峰包工头这几年挣了很多钱,就决定想办法对其进行敲诈。后通过一些渠道得知王某手机号后,先后联系其他4人,经过密谋,决定由做过性服务的韩某出面勾引王某,上套得手后,韩某发信息告诉同伙行踪,同伙尾随至酒店,再以哥哥、姐姐和对象的身份对王某进行殴打威逼,强迫其就范。随后,又驾驶王某的车到多伦县,以躲避公安机关视线,并以限制王某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其拿出10万元赎金的犯罪事实。
其他还有两起抢劫案,共计12000元,明天开庭,我想知道最长时间多少年,可不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
2011-08-28 18:49 xjmll1……(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8日 18时53分
1、涉嫌抢劫罪、绑架罪。
2、数罪并罚,如果抢劫罪比较严重的话,可能有无期、死缓、死刑等等。
2、数罪并罚,如果抢劫罪比较严重的话,可能有无期、死缓、死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