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 男方为再婚(与前妻育有一男孩 协议离婚 判给前妻) 女方为初婚(2011年 23周岁),女方2011年怀孕了 ,计生委不让生,强制流产,说是男方已经有一个孩子了 要到女方25周岁才能生,问题是:1.以后男方的家产 他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2.女方必须到25岁在生吗3.强制流产是非法的吗
2011-08-28 08:30 LVK842(山东-济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08-28 09:53
以后属于男方的遗产,亲生子女有继承权。法律没有规定女方必须到25岁才能生育。这可能是地方的土规定,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