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权益可以讨回来吗? 我是一名在教师,前几年所在教育局基建办借用在职教师的个人信息,向银行借贷盖房,并以不提供个人信息者将停职,并承诺说个人没有任何风险。现我准备买房申请贷款时,在银行查征信是被告知无权贷款,因有不良还款记录。我能否要求教育局还我一个说法。
2011-08-26 22:44 fxM4487(陕西-咸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6 22:51
可以要求教育局承担责任。
2 康治斌律师 2011-08-26 23:29
可以要求教育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8-28 16:52
教育局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