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卖给别人了,没有上牌的,有发票,发票是我的名字,我怕他出事会累到我 我的车在所08年时买的,很少开,当时也没有上牌,在11年4月份在网上卖的,当时只有发票就没有想到过户,发票,合格证等全给了新买家,之后我意识到要过户或更变发票名字时曾试过几种方式但没有办法找到买主(我们是不认识的)我现在怕他开车出事后我是不是要负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脱离关系,我要通过什么途径或什么部门解决,因为发票这样都给了他,现在我也不记得发动机号码和发票编号,只有身份证,请问大家我应当怎么办。可以到交管部立案吗还是怎样,请各位帮帮我,谢谢大家
2011-08-26 11:27 法不懂123……(广西-北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年08月26日 11时34分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原车主对事故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原车主对事故不用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