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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刘律师,您好!我想你帮我分析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赔偿吗?
  我和男方结婚有三个月了,因感情不合,家暴现象,可我举证不足。现在男方反诉我已结婚为目的涉婚詐骗,要求我退还彩礼,三金和买衣服的钱,共计4万元。(彩礼彩礼主要用来制版女方的婚礼开销,我们结婚只有三个月)请问我要赔偿吗?会赔多少?
2011-08-25 19:53 雪纺缘(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8-25 19:5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男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你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只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三金和买衣服的钱属于赠与,可以不予返还。
    6,不属于骗婚,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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