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纠纷 2010年自愿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是孩子随女方生活(到13周岁),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及保险费由男方承担,夫妻共同财产40万归孩子所有,在未成年前由女方保管,男方在2012年年底前分期付给女方。现在男方想要孩子,但是我们不给,现在孩子要开学了,男方不出教育费,该怎么办?还有那40万没有付过一分钱 请问起诉的话可以要到这钱吗?
2011-08-25 14:38 angel_……()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5 14:40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 胡爱军律师 2011-08-25 14:46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要求按照协议履行
3 贾金勇律师 2011-08-25 14:56
可以起诉处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25 15:00
向法院起诉,不过赠与孩子的,在交付之前男方均有权反悔
5 李同红律师 2011-08-25 15:03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