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奶奶已经去逝,但没有变更承租人,只有我的户口和她在一起(我本人不住在哪里) 您好 您好,我奶奶已经去逝,但没有变更承租人,只有我的户口和她在一起(我本人不住在哪里) 您好,我奶奶已经去逝,但没有变更承租人,只有我的户口和她在一起(我本人不住在哪里),老人生前一直由我四个姨服侍,我的父亲在奶奶前已经去逝,现在奶奶的房子要拆迁,只有我的户口在哪里,几个姨要和我分拆迁费,这合理吗?
2016-01-16 13:18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1-16 13:35
您好,合理,都是法定继承人,您是代位继承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1-16 13:27
户口问题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3 常路律师 2016-01-16 13:28
您好,具体根据当地拆迁政策
4 孙新律师 2016-01-16 14:09
您好!需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分析拆迁利益如何分配。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5 徐卫东律师 2016-01-16 14:16
你好,咨询当地拆迁政策
6 赵江涛律师 2016-01-16 15:12
都是法定继承人
7 宋超律师 2016-01-16 22:19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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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奶奶已经去逝,但没有变更承租人,只有我的户口和她在一起(我本人不住在哪里)
4个回复公产房我奶奶的名字,奶奶父亲都已经去世,现在户口上只有我,家里没有一点争议,现在想把承租人名字改成我
1个回复我家有一套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我奶奶(已去世),后也没有变更过承租人。户口总共5个人包括:我、我父亲
3个回复您好,我媳妇从小和奶奶一起长大,至今没有户口,刚刚有了小宝宝
1个回复您好!本人女已经离异现已带个女儿可是我是城镇户口已经4十多了房子没有工作没有还没有稳定的收入
1个回复您好,单位40年的宿舍,父亲是承租人已故,我一直长期居住,这里只有姐姐的户口
6个回复您好刘律师,我想问问孩子已经安上户口了,但是没有交罚款,他们
1个回复我是河南人,我老婆是广东人,我们夫妻双方户口没有在一起,我小孩已经三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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