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借了别人一套房子,租金是每月1300元,合同是到9月14日到期... 我租借了别人一套房子,租金是每月1300元,合同是到9月14日到期,有一个月的押金现在已经是10月,但是租的人欠了我1000多元的水电煤。房子是一个小青年住的,但合同是他母亲签的,现在钥匙也不归还,打他们电话也不接,我用其他电话打看,接了以后,儿子说找母亲,母亲说找儿子,互相推卸责任,请问怎么办?我知道这小青年的工作单位,去他们单位闹?请问这是否可以报警?
2008-10-11 10:48 香蕉后勤部(上海-嘉定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0-11 11:37
你好:你可以找他们要,这是民事纠纷报警的意义不大。
2 孙新律师 2008-10-11 11:38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3 刘江律师 2008-10-11 12:00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4 110网律师 2008-10-11 19:04
金额不多,协商解决吧。实在不行,诉讼解决。
5 陈新明律师 2008-10-15 16:5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6 110网律师 2008-10-17 21:21
你去起诉小青年的母亲吧,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费用,并可以要求其从租赁的房屋中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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