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开发商签订了的合同到期了,但没交房,担心开发商把房子再卖给别人然后破产. 我们2007年跟保山坤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已在建设局备案,我现在持有复印件),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了30%首付款。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08年12月30日,可开发商一直拖到2009年才动工,目前该商品房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安装电线、电缆等。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再支付剩余房款50%的现金才同意到今年年底交房,不然就让该商品房永远完不了工!该开发商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我们担心:1.再给他交现款会越陷越深。2.开发商不顾法律的规定,把房子再卖给别人。我们该怎么办?求教高手给予指点!!谢谢了!!
2010-05-12 15:03 duguan……(云南-保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peng律师 2010-05-12 15:07
为稳妥起见,建议当面详细咨询,避免信息不全造成误导,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2 110网律师 2010-05-13 09:47
根据法律规定一房不能两卖。一般不会这样做。至于第一个问题建议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约定清楚明白,便于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