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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逆向劳动派遣问题
求助逆向劳动派遣问题 本人于03年加入现在的公司工作.以前签过两次劳动合同.08.5月公司为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各员工签署第三方公司A的劳动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派遣期限6个月.本人迫于压力签了.2008.12月公司在该第三方公司合同未到期,派遣期限到期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另签署另一第三方公司B的劳动派遣合同,由于我本人不在,且我本人不知情。由公司其他人代签.(应认定为无效)现在我主张追偿03起到现在的双休日加班费.我该如何进行追偿?
2009-09-07 14:02 qus10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07日 14时40分
加班费只能往前追诉1年,所以不可能主张直到03年的加班费。而且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最好带书面材料面询律师,先明确劳动关系再维权。
2 110网律师  2009-09-07 14:55
你可以主张自03年起的加班费,但是两年以前的加班工资需要你自己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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