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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师你好,我于2009借给吴某的55万现金,当时约定月息2分
秦律师你好,我于2009借给吴某的55万现金,当时约定月息2分 秦律师你好,我于2009借给吴某的55万现金,当时约定月息2分,后吴某经营状况不佳,一直未予归还,后约定按银行利息计算,只是每两年更新一下借条,从未归还过一分钱,吴某老家宝应,现在常年在上海,请问我想要起诉吴某追讨债务应该提交哪个地方的法院?对于这样的老赖还有什么更好的法律途径吗?望指教!
2016-01-15 16:24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秦宇律师  2016-01-15 16:27
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原告所在地均可
2 许威律师  2016-01-15 16:38
如有对方在上海的经常居住地地址,可以在上海起诉,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3 丁力律师  2016-01-17 13:25
起诉后让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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