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申请孩子探视权的,法院已经立案,问题我们自己已经解决,没用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我们要执行费这个钱
在1995年单位给我划拨啦一块地让我自己出资盖房,以解决我的住房问题。现在单位倒闭,现在政府征用了这
这个问题该自己解决还是找政府相关部门?
这个孩子能送养么?或者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我们提出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吗
老人把自己的房产给一个儿子,但是老人希望这个儿子在出租房子的期间费用和其他儿女平均分,写了书面承诺,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如果实在解决不了骚扰这个问题,我可不可以极端解决问题?